19世紀中末,公眾音樂會文化崛起(Concert Culture)。
音樂會的普及,門檻相對降低,中產階級商人,只要存夠錢買門票,一樣可以進音樂廳欣賞,(類似今天我們上電影院概念),不再只是有權勢貴族的娛樂。
音樂會不再只是私人的家庭音樂會,或不對外開放的沙龍音樂會。
為了因應 當時觀眾數瞬間增加,許多世界有名的音樂廳,像是




都在那個年代,雨後春筍般建立起來啦!
音樂廳增加,互相競爭,票房壓力就出現了。
每個音樂廳為了宣傳,節目設計上,除了當時19世紀浪漫派的曲目,一定會加上所謂已存在,被社會默認的 “經典曲目”Classical Repertoire,Classical Music (例如Mozart, Haydn, Beethoven的作品)來做票房保證,吸引觀眾買單。

久而久之,這個 “經典票房保證” 名單裡的曲目,一直增加,我們現在常聽到的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一詞,就誕生啦! (當然現在古典音樂一詞,包含的年代範圍擴大,已經不只古典樂派啦!)